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二〇一七--二〇一八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
2018-10-29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学生处、各院系讨论通过,院领导初步审查,拟评定以下同学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请全院师生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或举报,如有意见拨打举报电话:0453- 6575176、6575107,监督部门:学生处(实验楼110、111室)。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