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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教学系部量化考核方案 (修订)
发布日期:2021-10-30 阅读次数:8051 新闻来源: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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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学院部署的重点工作(外延建设、内涵建设、生源建设、政治生态建设、队伍建设),发挥督导评估为教学工作护航的功能,促进教学部门工作效能提升,完善《督导处教学工作考核标准》,依据督导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学院“立德励志立学力行”校训,弘扬“特色立校,内涵强校,外延兴校”的发展理念,对标高职高水平骨干专业标准,依据“好课标准”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监测学院重点工作在教学部门的落实效果,促进教学工作不断深化发展,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管理水平。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公示;依规循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严谨严肃;全面准确,细致严格;督导兼施,重在指导;以考促改,以考促建。

三、考核范围

教学系部及授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教学策划(20分)

教学检查项目包括授课计划、课件、教案、单元设计、教师授课经历表等。主要以听课时检查为主,审查策划执行的符合性。

1.每出现1处不符合失0.5分,分别计入个人和部门考核,失分累计,扣完为止(下同)。

2.未按时备案,每延迟1天失1分。

3.授课教师不符合任课条件,失3分。不符合任课条件指授课教师针对讲授课程无教师资格,或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中的任一项。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教学实施(40分)

依据《督导听课评价办法》,按《教学督导听课考核评价表》监测点实施教学过程考核。为保证听课频次和把握总体质量,在原“专家团队”听课基础上,开展以“传帮带”和“比学赶超”为目的的多视角评价考核。

1.领导听课

指院级领导听课。每学期每位领导听课不少于3次。听课后将《教学督导听课考核评价表》交督导评估办。

2.督导听课

由督导处专兼职督导员及其组织的“专家团队”听课为主,覆盖全院学期授课教师。

3.指导听课

指全院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对低于自己职称的授课教师的指导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次。听课后将《教学督导听课考核评价表》及听课记录交督导评估办。其中,评价表作为考核被听课教师依据;听课记录作为考核听课教师依据。

听公开课不能作为指导听课的形式。

4.学习听课

指全院具有助教、讲师技术职称的授课教师听高于自己职称教师的课,以学习提高为主。助教听课每月不少于1次,讲师每学期不少于1次。听课后提交不少于500字的听课心得,作为考核依据,听课心得应结合好课标准对照授课撰写。

听公开课可作为学习听课的一种形式。

考核标准为:未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每次失2分;所有听课评价取平均分(按40%折算)。弄虚作假按学术规范,视同教学事故,失10分。

(三)平台填报(20分)

填报平台主要有“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中西部教育发展监测评估”等,按年度填报要求考核。

1.按填报截止时限,未完成指标,每项失3分;填报错误,每处失0.5分;填报不完整,按填报错误计;

2.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失10分。

3.缺少协同、不配合相关部门,每次失2分;

4.拒绝填报或拒不整改,失10分。

(四)质量报告(20分)

根据督导处发布的年度质量报告申报要求考核。

1.按申报材料截止时限,未完成申报,每项失3分;申报材料错误,每处失0.5分;申报材料不完整,按填报错误计;

2.缺少协同、不配合相关部门,每次失2分;

3.拒绝申报或拒不整改,失10分。

4.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失10分。

五、考核结果

1.考核周期为学期。

2.教师考核结果折合10%计入《学期教师工作综合考核表》。

3.教学策划、教学实施主要考核教师个人,考核结果也计入部门考核。即,教师失分数同时为部门该项失分。

4.平台填报、质量报告两项主要考核部门,考核结果也计入部门所属教师。即,部门每项得多少分,所属教师该项也得多少分。

六、本方案由督导处负责解释。

七、本方案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附表1:               

教学系部(教师)量化考核表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失分

得分

合计

备注

教学

策划

20分)

备案及时性

每延迟1天,失1分 




部门考核

任课条件

不符合,失3分,





策划执行

每处不符合失0.5分




教学

实施

40分)

领导听课

听课评价取平均分(按40%折算)




所有听课评价取平均分

督导听课



指导听课



未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每次失2分




学习听课

未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每次失2分;

听课心得不符合失2分




平台

填报

20分)

填报管理

按填报截止时限,未完成指标,每项失3分; 





缺少协同、不配合相关部门,每次失2分;




拒绝填报或拒不整改,失10分。




填报质量

填报错误,每处失0.5分;




填报不完整,按填报错误计;




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失10分。




质量

报告

20分)

申报管理

按材料申报截止时限,未完成申报,每项失3分; 





缺少协同、不配合相关部门,每次失2分;




拒绝申报或拒不整改,失10分。




申报质量

申报材料错误,每处失0.5分;




申报材料不完整,按填报错误计;




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失10分。




 计



 

 

 

 

 

 

附表2:              

教学督导听课考核评价表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授课内容


  间


 次


 点


  级


班级人数


出勤人数


监测点

得分

评教

 

每监测点

5分

教学策划

能力目标

1.能力目标明确、适宜,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可考核评价。


知识点

2.知识点提炼准确,数量适宜,与能力目标实现相关。


教学文件

3.教学文件规范全面。如:教学计划制定合理,讲授与实训比例适宜;教案/单元设计规范适宜,能反映教学过程及教学思路。课件清晰规范,信息化程度高。


教学实施

导入

4.导入简练、切题,时间在3-5min内。


讲授

5.教学内容准确全面,覆盖知识点。


6.采取启发式、引导式教学,突出学生主体作用。


7.案例分析、情境教学与讲授相结合,板书与课件相结合。


任务训练

8.任务、训练内容具体,能支撑能力目标的达成。


9.任务、训练安排合理,能以任务、训练带动理论教学。


师生互动

10.互动环节安排合理、新颖,学生参与度高。


11.互动有效性强,有利于教学效果,课堂气氛活跃、热烈。


教学方法

12.教学方法合理、适宜,有创新,理念先进。


教学监测

13.围绕能力目标实现,开展了相关活动。如:学习相关知识点后有检查(考核、提问等),任务、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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