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
关于2019年度“十一”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5 00:00:00 阅读次数:20150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文化 > 学子青春 > 通知公告

“十一”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学院《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放假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10月7日,共10天。在建国七十周年来临之际,为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系要严格按照学院《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院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节前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常识。要做好预防各类诈骗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对诈骗信息做到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及时报案;要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理性消费;要着重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身防范能力,防止出现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要教育广大学生假期期间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各系在放假前将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处。

    三、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在建国70周年的重要节点上,务必注重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把握,时刻关注学生网络动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决杜绝参加有损大学生形象和伤害国家统一的活动,保证国庆期间学生的思想稳定。

四、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国庆期间,不得以学院或班级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于学生自发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安全措施。要求学生乘坐具备正式营运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不单独出行,不去偏远、危险性高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遵守当地的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五、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各系放假前要将留校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和报备工作,选拔好留校学生的负责人,要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并对本系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学生工作处将严格管理,杜绝在宿舍饮酒、吸烟,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按时归校,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节假日期间学生请销假制度。节假日期间,学生确需外出,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按期返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或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管理不到位、出现学生擅自离校情况而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严格执行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对于留校学生,坚持执行晚点名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动向,要求学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与辅导员、保卫处或学生处联系。10月8日9点30分前,各系要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返校时间。特殊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

 各系放假前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学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453-6575176

 保卫处联系电话:0453-6575048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号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Contact number
服务热线
0459-6288123
招生咨询服务热线
0459-6612342
校务服务热线
0459-6045609
学生服务热线
0459-6045628
就业服务热线
Email
邮箱地址
邮箱:szxyjw@163.com
版权所有: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ICP备05005618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学伟大街168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