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学生晨午晚检制度
发布日期:2020-03-17 00:00:00 阅读次数:23914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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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0春季开学工作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晨、午、晚检制度。

1、由辅导员指导班长、生活委员于早8:30前、午13:30前、晚21点前,分别对班级学生进行晨、午、晚检工作,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和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填写《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温度检测表》,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时, 应当及时上报辅导员、公寓管理员、系部、学生工作部,将学生送至临时隔离场所做进一步排查,并前往指定发热门诊治疗,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学生情况。一旦发现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的情况,医务室及时上报牡丹江市疾控中心。

2、走读学生未到校上课,辅导员要及时电话联系学生及学生家长,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清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登记表上,根据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辅导员应于每日9点前完成晨检情况汇总, 14点前完成午检情况汇总,晚21:30前完成晚检情况汇总,填写《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温度异常学生汇总表》,上报到学生工作部,如无特殊情况仍需上报,实行零报告制。

4、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及家长防疫宣传工作,鼓励学生互相监督,对生病隔离治疗的学生做好情绪安抚。

5、学生病情痊愈,应根据学院学生复课查验制度返校上课。

                                           学生工作部

                                          2020年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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