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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4-1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现就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
我院召开辅导员奖助学金业务培训会议
2024-10-2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廉政建设,增强学生管理队伍的纪律严明和廉政守信意识,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10月22日,我院在行政报告厅召开了辅导员奖助学金业务培训会议,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会议对奖助学金评定政策进行了解读。学生工作部负责教师阐述了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评审程序、材料填报和审核要点,并传达了学校评审工作要求,要求全体辅导员要深入学习和掌握政策精神,确保在评审工作中能够准确无误地执行。会议强调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公示
2024-10-14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4
绿色通道为困难新生暖心护航
2024-09-09
“绿色通道”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顺利入学、无忧上学,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提前规划、精心部署,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打造了一条“绿色通道”。9月6日迎新现场,“绿色通道”工作人员与志愿者接受新生及家长的咨询,与困难新生亲切交谈,耐心解答资助政策及学生和家长的疑问,详细了解新生家庭情况,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努力学习。助学贷款办理区进一步优化新生助学贷款流程,快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对无力缴纳学费的困难新生,为他们办理缓交手续,保障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截至9月9
学生资助政策全解
2024-09-09
目前,我校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帮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下面一起来看具体资助政策。1.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纳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3.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校分为三档,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33
助力梦想 全面启航——校园地助学贷款已开始受理
2024-09-05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下面带同学们详细了解一下校园地助学贷款!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2024-06-13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评选工作。经各系对标评选,学院研究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公示,最终我院共计43名同学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希望广大商职院学子以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同学们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2024年度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提醒
2024-05-30
 一、还款须知 1.全额结清 国家助学贷款随时可以全额结清。在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结清,只需偿还贷款本金,无需偿还贷款利息。 2.部分结清 只结清一部分本金,剩余金额再分期还款。部分结清的贷款本金不再产生利息,剩余贷款的本金后期还可以随时部分结清或全额结清。 3.分期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从毕业当年8月1日开始自动进入分期还款期。每月21日为银行扣款日即还款日。毕业生须查阅哈尔滨银行APP上的“还款计划”,提前存入足够金额至银行卡。分期还
关于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4-05-08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系评审、学院审核,拟推荐会计系孙家宝等43名同学参加全省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现予以公示。
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2024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办理提示
2024-04-26
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风采录——李梓菲
2024-04-25
在大学的学习生活中,她一直秉持着做事先做人,人不立,事不成的理念。她用一颗真诚的心,换来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她秉承着“立德励志,立学力行”的校训,稳步前进,不断向着自己的梦想接近!她就是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来自旅游系2022级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3班的李梓菲。勤奋求学,熬墨蓄势李梓菲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这一年多的刻苦学习和努力拼搏让她能够在各项成绩中都跻身于年级前列。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她积极参加各项比赛,将专业知识付诸实践。2022年3月,她代表学院参加“黑龙江省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导
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4-04-24
各系: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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