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10-09
2014届至2022届毕业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黑龙江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黑龙江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附件2)相关要求,相关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基层就业相关资助的申请。现就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流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