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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史文献及有关资料的征集活动的通知(第三号)
发布日期:2017-12-15 13:17:52 阅读次数:3471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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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是学校发展历程的反映与总结,是学校特有文化的传承与积淀,是一所学校最宝贵的历史资源,具有“留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校史资料在记录和展现校史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校史建设的顺利进行,现特向全院师生员工、社会各界和校友征集校史资料。征集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学校历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书记、校长)的照片(标准照)及在任时间的文字材料和实物等。

2、学校知名人士的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主要包括地市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省级重点课题负责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授等)。

3、杰出优秀校友照片(标准照或工作照)、个人材料、校友撰写的反应在校期间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等,(杰出校友主要包括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大学教授,中小学特级教师,社会各界、各领域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或影响的校友)。

4、省、市领导以及重要来宾到校视察、参观、访问的相关照片、文稿、题词、录音带、录像带、批示、题词、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5、学校在初创时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材、教案、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班级毕业照片、纪念册以及徽标、印章等实物。

6、反映建校以来学校教学、科研、党建、育人等方面建设和发展水平的标志性实物,如:奖杯、奖状、证书、奖牌等。

7、学校师生员工在参加省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杯、奖牌、纪念品和照片等。

8、反映学校发展进程的照片、实物。(主要包括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徽、纪念章,反映学校发展变化的文件档案、新闻报道、声像资料,标志性的实验仪器及相关设备,早期校报,有代表性的教师的教材、讲义、专著、各种辞书、课件、纪念性文章,学生的学习笔记、日记感想、自办刊物、印刷品、书画作品、工艺品等)

9、我校历史上各个学校(校区)的校牌、校匾,主要建筑物的奠基石,各个时期楼宇牌、道路标识牌等。

10、历届校友的简介、通信联系方式,以便编印校友录。

11其他有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要求

1、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及各地校友积极参与校史资料征集工作并提供征集线索;

2、校内征集以各院(系)部处室为单位,由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征集工作;

3、人事处负责向离退休老同志征集有关资料;校友征集工作由校友办牵头,历届班主任、辅导员及各单位配合实施;

4、各部门对征集来的资料进行分类登记,填写《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校史资料物品征集清单》,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

5、学校将对征集到的全部图片和实物开具接收单并妥善保管;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个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在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三)征集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5月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艳君 张湘琳

联系电话:0453-657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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