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9月23日下午,学院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8次集中学习。学院党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朱丽华主持。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内容。党委书记朱丽华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进行了领学。人事处处长宋艳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进行了领学。
朱丽华就做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强调三点: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情况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将此项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二是加强学习和宣传,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支部的学习内容,根据学习情况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让党员干部们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精神和主要内容。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细、落到实处。
朱丽华就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进行了强调,要求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明确哪些“必须为”,哪些“不可为”,哪些“不能为”,并延伸解读了“行政问责”与此条例的关系。并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党委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要把学习贯彻本条例与现在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对照检查,指导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切实把条例的要求转化为我们自觉的担当行动。二是学院纪委要履行好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党委自身要加强自我监督、自我检查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新闻来源:组织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