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文件相关规定,针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补贴。经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我院获批补贴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1.低保家庭
李洪宣、刘永正、刘博、许静、杨光、刘威泽、王鑫、刘育伶、初振宇、尹佳怡、刘耀元、朱国辉、许伯儒、宋乐然、程珊珊、周源、张雅杭、邹健航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赵珩凯、冯宇飞、乔莹、郭旭霞、刘士博、杨玉莹、刘鑫宇、张雪彤
3.脱贫家庭
刘佳楠、许小芳、王小洁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事实依据。
监督举报电话:0459-6259966。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