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及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生态,按照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现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开展“三个告知”如下:
一、告知学生及家长专项整治相关要求
1.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教师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教师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教师不得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教师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教师不得违反教师十项准则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告知学生和家长若发生违规行为,要在学院和班级通报。
三、对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进行“双追责”。
师德师风建设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监督。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真诚欢迎您对学院师德师风工作进行监督,并倡导学生及家长用文明健康方式表达尊师重教之情,家校携手,共同创造文明健康、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0459-6045888/6045664。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