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支部的组成与改选
1.凡团员在3人以上的行政班或集体,经上一级团组织批准可建立团支部。学生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应在20人以上30人以下。
2.团支部设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学生团支部每届任期一年。教职工团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支部副书记。
3.支委会由全体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前任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也可由团员推选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4.团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可下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一般按行政建制或寝室划分。
二、团支部名称规范
1.团支部名称的结构
团支部的名称结构一般应为:年级+专业名称+班级+团支部。
年级为入学年级;专业名称应使用规范化简称或全称;班级用以体现平行团支部区分。
2.不同种类的团支部名称示例
(1)专科生团支部:20**级**专业*班团支部
(2)教职工团支部:**部门团支部
三、支委会成员分工
1.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提出支部的工作、活动计划。
(2)向支部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向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3)做好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活力建设等工作。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
2.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日常团务工作(如团情况统计、团费收缴、团籍管理等工作)。
(2)鼓励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配合上级团组织和党组织做好入党推优工作。
(3)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负责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制度在团支部规范执行。
3.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宣传信息工作。围绕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重心,拟定团支部宣传工作计划。
(2)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思想引领工作。
(3)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党组织报送信息。协助支委会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四、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一)“三会”制度
“三会”制度是指支部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和团小组会制度,是团支部十分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
1.支部团员大会
(1)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
(2)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3)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团支委会
(1)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2)团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3)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小组会
(1)团小组是团的支部为便于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在团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2)团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团员搞好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助支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培养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对接收新团员和团员的奖励处分提出初步意见等。
(3)团小组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二)“两制”制度
“两制”是指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是团支部重要的工作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评议目的
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团的纪律,保持团员队伍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在组织上的纯洁性和在学习上的积极性。
(2)评议方式
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评议、民主评议等方面,每年(或每学年,下同)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存入团员的档案。
①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团章》和上级团委有关文件,有针对性的开展爱国主义、国情、文化知识等教育,提高团员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
②个人总结。团员回顾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团的组织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填写团员评议表(自我鉴定)。
③民主评议。各支部分小组进行评议,由团员宣读自我鉴定,小组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小组评议意见,再由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做出评议意见。
(3)评议程序
①团员对一年来的思想情况作出自我评价。
②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把支部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由8—10个团员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③在评议过程中,先由各团员在团小组上宣读个人自我鉴定,然后由组员提出意见,经团小组组长汇总初步给团员评出“优秀”、“合格”、“经帮助能够合格”或“不合格”。
④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各小组的评议意见,集体讨论确定团支部意见,报院级团委审批。
⑤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各小组根据上级团组织名额,推荐本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初步人选,支部委员会综合各小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再由支部大会投票确定本支部优秀团员、团干部推荐名单,报院级团委。
2.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连续认定。年度团籍注册的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
(2)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以注册。
(3)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团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4)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5)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6)外出流动团员和临时外出团员可持团员证在所在地区组织注册,也可回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注册。
(7)党员团干部可参加基层团组织注册。
(三)“一课”制度
“一课”制度是指支部团课制度。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团课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五、团籍处理
团籍即团员资格。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团籍处理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团籍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离团申请,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并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注明。超龄团员离团以后,应报上级组织备案。
2.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团员入党后,仍然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其团籍不再保留。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如果是因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及本人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纪处分。
3.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处理。团支部对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支委会收到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将研究意见上报院级团委,院级团委的相关处理意见应报校团委备案。
六、团支部其它重要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3.学生团支部委员会每学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三)簿册管理制
1.活动记录簿
由组织委员保管并记录,每次支部活动时,都要按时间、出勤、主持人、主要活动内容、讨论发言内容、会议形成的决议等项认真记录,并持此簿向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2.奖惩登记簿
由组织委员保管并记录。将支部团员(也可包括同学)的奖惩情况,进行记录。
3.团费收缴簿
由组织委员记录并保管,供支部成员和上级团组织查询。
共青团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