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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0 阅读次数:7881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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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经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商业职业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

 单位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453)-6575136

            董老师,电话:(0453)-6575121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资历、年龄等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七)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项目生,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7年11月13日9:00至2017年 11月16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商务厅或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看公开招聘信息。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结果查询。考生可在2017年11月13日9:00至2017年11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商务厅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现场确认和考试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9:00至2017年11月18日15:00期间。考生需携带已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4、现场确认结果查询。考生可在2017年11月21日9:00至2017年11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查询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结果。

 5、领取准考证和缴费。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3日9:00至2017年11月24日16:00期间,到各招聘单位现场领取准考证并缴费,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携带缴费票据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和缴费的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项目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可向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收取笔试费90元/人。

(6)年龄30周岁、35周岁、40周岁以下分别指1987年、1982年、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7)本科以上学历要取得相应学位,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不同,主要考察招聘专业知识或岗位所必需知识及主要技能,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考生可在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期间,致电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或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可向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50元/人。本次考试缴费为现场缴费,由各招聘单位在面试现场确认时收取。 

 5、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453)-6575177(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本方案由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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