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
第十届“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11 00:00:00 阅读次数:9840 新闻来源: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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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赛对象

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二、参赛形式

(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二)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作品内容

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没有参加过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作品,并且格式和内容符合要求。

创业计划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营销策略,经营管理,管理团队,融资与资金运营计划,财务分析与预测,关键的风险和问题等十个方面。

四、项目申报

(一)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二)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同时,申报作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格式要求:创业计划书需100页以内,A4幅面,以作品名称作标题(小二号楷体),作者名(楷体四号),正文(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页边距上2cm、下2cm、左3cm、右3cm)。

五、评审有关事项

(一)省级复赛前,竞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竞赛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二)对于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三)省级复赛、决赛阶段,竞赛评委会将针对已创业、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由评委会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适当加分。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

七、报名地点: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团委办公室(实验楼112室)

联系电话:657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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