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牡丹江团市委、市青联《关于申报第十届“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牡青联发[2018]3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推荐评选第十届“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活动,推荐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是团市委、市青联授予全市青年的最高荣誉,申报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荣誉。
二、推选方法
由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按照上级推选要求进行推选。
(一)个人申报。填写第十届“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系、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选出候选人1人。
(三)团委将上报党委对各系部上报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的形式表决后,推选出第十届“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1人,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在学院OA办公系统公示。
(四)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将第十届“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事迹材料上报团市委审批。
三、推荐评选要求
各部门在推报过程中,既要注重人选所取得的成就和业绩,更要注重推荐人选思想素质、品德作风,切实把在生产、科研、教学、创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青年代表推报上来。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伪造事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候选人上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要同时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4997335@qq.com。
报送时间:2018年4月2日下班前报团委213室。
联系电话: 6575130
附件:第十届“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第十届“牡丹江市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 照片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
户籍地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职 业 |
| ||
本人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学习和工作简历 | (从最后一次全日制教育开始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 ||||||
曾获表彰奖励情况 | (请分条列项详细写明获奖年月、表彰或颁奖单位、所获表彰奖励名称 如:2011.03,市妇联授予“全市三八红旗手”) |
主 要 事 迹 | (概要反映个人主要事迹和特点,500字以内。 此段极为关键,请申报人务必认真填写,浓缩反映个人事迹的主要亮点,突出在同行业、同领域内的比较优势。)
| ||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直属团委) 推报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青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团市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民族”请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2.“政治面貌”请填写准确(具体分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和群众等)
3.“学历”请填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
4.“职务”要填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双重职务的要同时填写,如“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