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防控新冠肺炎时期学生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20-02-25 00:00:00 阅读次数:23192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文化 > 学子青春 > 通知公告

  为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广大同学的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防控新冠肺炎时期学生行为规范》。本行为规范适用于全体专科、中专学生。

  一、遵守国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及学院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的相关规定,做遵纪守法的青年大学生。

  二、配合学院做好疫情排查工作,如实报告个人疫情相关信息,不瞒报、不漏报。

  三、配合学院做好体温测量、医学观察、室内消毒等防控工作。

  四、服从学院错峰上下课、错峰就餐管理,听从指挥,有序排队,按规就坐。

  五、防控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离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返校;返校学生要主动及时向学院学工部汇报,履行销假手续。

  六、不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不乱串寝室、教室。

  七、出入校门、宿舍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配合门卫工作。

  八、不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九、不聚集、打闹,不在楼堂馆所的走廊内大声喧哗不参加大型集会,不到校外就餐。

  十、不吸烟,不酗酒,积极锻炼身体,增强户外活动,按时作息,室内开窗通风,保持清洁。

  十一、不听信、不传播、不制造谣言,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服从大局。

  十二、热爱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与学院防控管理。

  学生工作部

  2020年2月17日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Contact number
服务热线
0453-6575181
招生咨询服务热线
0453-6575156
校务服务热线
0453-6575129
学生服务热线
0453-6575123
就业服务热线
Email
邮箱地址
邮箱:szxyjw@163.com
版权所有: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ICP备05005618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学伟大街168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