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精神,推进黑龙江省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6月10日,黑龙江省教育厅组织全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举办全省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培训会。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解汉林处长详细解读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解汉林同志认真解析了《规定》修订的原因、过程,阐述了修订《规定》的重要意义,具体讲解了修订的主要内容,对于各高校修订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指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他指出,修订《规定》,及时反映中央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体现了高校教育与管理有新的变化,而现行的21号令好多内容存在不完善的方面,在此背景下,新的《规定》明确了立德树人的要求,强化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健全了学籍制度,推动了建立灵活学习制度,加强了程序建设,对今后高等教育影响人数众多,意义深远。各学校一定要结合办学特点,认真依法、依规修订形成符合本校实际的制度体系来。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姜同河在讲话中要求,各高校要把握实质,加深对修订工作的认识,要高度重视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要把握原则,突出重点,修订过程中要把握节奏,抓好落实。他强调,各校一定要成立由院长或指定院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开展这项工作,务必在7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确保9月1日如期实施。
会议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高铁春同志主持,各高校主管院领导、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