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优秀学风班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2019-11-12 00:00:00 阅读次数:18938 新闻来源:学生工作部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文化 > 学子青春 > 奖学助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增强班集体凝聚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

第二条 本评比办法旨在培养和树立各班集体积极的竞争意识,激励各班集体在优良学风班的建设上不断进步,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形成班级的共同理想和目标,共同努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第三条 本评比办法适用于我院大二、大三班级(已在外实习班除外)。

第四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班集体均有资格参与评比。

第二章评比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热情高,集体观念强,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稳定,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知识。

第六条 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较强,班委、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卓有成效。班级日常工作有记录。每月至少开一次主题班会和团。班团干部以身作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班上的不良倾向,引导同学奋发向上。

第七条 全班同学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班团干部考勤认真,无旷课和作弊现象,形成了健康良好,团结向上的班风和勤奋好学的学风。

第八条 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学习态度端正,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成绩优良。

(一)班级考试不及格率不超过8%(班级考试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数/班级人数;

(二)班级同学积极参加职业技能证书培训,获取与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同学较多。

    第九条 注重课外活动的开展和参与,积极引导学生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并形成浓厚的风气,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注重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学科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一)积极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运动会等各项体育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三)科技创新意识强,敢于迎接挑战,积极参加各项专业竞赛和课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热爱劳动,全班同学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公益劳动任务。

    第十条班里学年内学生没有受到违纪处分。

第三章 评比程序

第十条 评定程序

(一)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班级首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二)各系组织初评。根据评比条件,确定参加学院评比的班级;各系推荐申报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数不超过本系总班级数(符合评审条件班级)的30%。

(三)各系将推荐材料交学生处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班级,由学生处评定为学风优秀班级

(四)评比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比资格,评比材料包括:

1.优良学风班推荐登记表,并由各系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优良学风班评审材料,其中应包括班级简介材料、班级成绩单、班级积极开展以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取得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章 评比要求和奖励办法

第十条 评比要求

(一)各系在开展评比活动过程中,要结合本系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和评审程序,使评比工作客观公正,真正树立好榜样。

(二)各班推荐材料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其评比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奖励

对院级“优良学风班”将由学院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二○一年九月起执行。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Contact number
服务热线
0453-6575181
招生咨询服务热线
0453-6575156
校务服务热线
0453-6575129
学生服务热线
0453-6575123
就业服务热线
Email
邮箱地址
邮箱:szxyjw@163.com
版权所有: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ICP备05005618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学伟大街168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