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和公安部刑侦局“守护青春---百城千校防套路贷防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及省委教育工委与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决定近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发展迅速、危害严重。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将罪恶的黑手伸向校园,利用“套路贷”诱骗大学生,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使青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治理“套路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相关部门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特别是把针对侵害学生的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着力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一项护法行动;是帮助学生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保障健康成长的一项关爱行动;是公安部、教育部两个部门共同发力、重拳出击、整治乱象的一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树立志存高远的理想信念,珍爱诚信,守护青春,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开辟人生和事业的美好前程。
二、集中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工作
针对我院学生存在陷入“套路贷”情况,即日起,在全院学生范围内针对“套路贷”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组织全院学生填写《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套路贷”排查个人情况表》,建立的学生档案,对可能存在“套路贷”“异常消费”等情况的学生登记备案,重点关注,时时关注。
同时,开展各系开展志愿服务工作,重点清除校园小广告工作,对校门口、卫生间、楼堂馆所等重点部位做彻底清除。
(二)建立完善学院师生“包管”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尽快制定、完善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防贷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形成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对接各系部,做指导工作。各系部主任具体负责,辅导员全面实施,要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在管理过程中,务必做到对学生可能出现“套路贷”隐患的所有行为全面把控、全面了解,发现如学生校外兼职、招揽借贷业务、发放借贷广告、协助讨债、介绍借贷等行为,及时控制、及时上报,把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
(三)举办防范不良借贷主题讲座
近期将举办防范不良借贷为主题的讲座、论坛、报告会,解析案例,明晰其危害,邀请行业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合理的消费观念,了解不良借贷的风险和正规借贷的流程。
具体工作安排:
1.邀请办理“套路贷”的公安机关做实务案例讲座。
2.邀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做普及贷款知识宣传。
3.邀请西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做普法知识讲座。
(四)加强大学生法制、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近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诚信”、“防范套路贷”、“普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视频宣传、课程导入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养成法律思维,树立诚信意识,让学生在发生借贷纠纷时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并签订《“套路贷”风险告知书》,向学生发起倡议: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不参与套路贷、提高防范意识。
(五)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电话家访工作
针对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邀请家长们共同管理,通过电话家访,将“套路贷”风险和告知书签订情况通报学生家长,与家长们共同关注孩子消费情况。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有与家庭经济条件明显不符的异常消费行,要及时与家长沟通确认。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金额较大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对校园不良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
三、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各系、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系主任亲自督办,务必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增强活动实效。各系、部要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种渠道,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揭露以“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的诈骗伎俩,帮助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避免大学生收到侵害。
(三)做好活动总结,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各系、部要做好宣传素材收集工作,活动结束后,各系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请于11月21日下班前将集中宣传活动材料发送给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