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黑招委办〔201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信息
学院全称: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448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学 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更好地开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学院成立由书记、主管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高
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