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及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各班级评议,各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现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
对下述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受理电话:0459-6045607
受理邮箱:hszyxsgzb@163.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