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各班级评议,各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现将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
对下述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受理电话:0459-6045607
受理邮箱:hszyxsgzb@163.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13日
